新邵太子庙乡第二垃圾场选址 欲建在居民家门口危害居民生命及财产安全。 新邵县委、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: 太子庙乡欲建第二垃圾场,选址在本乡潭佳村盘古堂居民居往的家门口。并未办理国土、环保、森林、规划、搬迁安置赔偿等任何手续,并未取得当地居民的同意,就强行开山毁林施工,并还动用警力助威,引起当地居民的愤慨。 根据建设部、环保部、规划等部门的要求,垃圾场应距离居民区500米外,在此内居住的居民必须搬迁,作好安置赔偿工作。现新邵太子庙乡第二垃圾场选址,与居民居住的房屋距离不到5米,等于是建立在居民的家门口,直接危害居民生命及财产安全。单凭这一点,不符合环保要求,不符合垃圾场选址的要求。 新邵太子庙乡第二垃圾场不符合选址要求,会造成不可预测的危害,会给国家和人们利益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。因为建一座垃圾场,几十吨垃圾,甚至几百吨垃圾堆放,会产生物质变化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,焚烧垃圾将产生大量二恶英等强致癌物质,掩埋垃圾将严重污染周边饮用水源,而恶臭的垃圾味将时时压迫人们的呼吸,令人恶心窒息。 垃圾场建立在离居民居住区不到五米之处,严重地污染了当地居民的居住环境,破坏了居民生活,造成居民无法安居乐业。同时还影响附近村民的生活饮水和来往旅客的生活环境。必引起众多人的反感。 垃圾场建立在小河流的上面,对小河流会造成污染,严重危害小河流以下流域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,不符合环保要求。 垃圾场建立在阳光雨露,空气新鲜,气候温润,环境优美,人来人往,车辆穿梭,居民聚集,非常显眼的三角中心,会造成空气污染,不仅对潭佳村盘古堂居民带来灾难性的问题,更是毁掉了盘古堂山清水秀,鸟语花香这美丽的村庄。会影响前来太子庙乡洽谈的投资商,直接影响太子庙乡经济发展,投资商别的什么都没看到,看到的是臭气熏天的垃圾,无形之中影响了太子庙乡的经济发展,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要 垃圾场建立在居民居住区,迫使居民搬迁,用高额成本建一座损害国家利益,危害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垃圾场不符合当代经济发展的需要。 垃圾场是易燃易爆物业,建立在森林生长区,影响森林生态环境生长。并且会造成群体性的乱砍滥伐,一旦发生火灾,不但会造成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,而且会涉及到整片山林毁损,会造成无法预测的严重后果, 在未经国务院批准办理“土地转让”手续就开山毁林施工,造成生态环境变化并涉嫌《侵占土地罪》。 因此,敬请上级领导,请以人为本发展经济的指导方针,兼顾居民的生命安全,不要为了满足某个人的利益,忽视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财产安全。必须立即制止太子庙乡政府第二垃圾场建在潭佳村盘古堂,避免矛盾激化,造成群体事件,引起居民集体上访的事件发生。 投诉举报人:周文辉、周文焕、周海兵 联系电话:13873926656 2017年12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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